所謂短句,其實就是不包含定狀補的修辭成分,只留下主謂賓,甚至只含有謂語的句子。比如我喜歡慢慢地吃熱騰騰的包子,換成短句就是我喜歡吃包子。所以說,語言中的短句,是指我們在說話時,把本來可以用長句表達的意思變成短句,使說出的話顯得短小精悍、明快有力,更具說服力。
董卿在《朗讀者》的開場白中,就運用了許多有特色的短句。比如在第七期告別中,她的開場語是這樣的:海子說:‘我們最終都要遠行,最終都要與稚嫩的自己告別。’告別是通向成長的苦行之路。‘山盟雖在,錦書難托。’這是陸游和唐婉之間,痛徹心扉的告別。‘我和誰都不爭,和誰爭我都不屑,我的雙手烤著生命之火取暖,火萎了,我也準備走了。’楊絳先生引述這首詩,平靜超然地和這個世界告別。之后她說:告別是結束,也是開始;是苦痛,也是希望。面對告別,最好的態度就是,好好告別。短句的作用,在于使語言感情回環往復,增強語句的句勢。語言中大量使用短句,即可形成回環往復的氣勢,說起來也顯得節奏分明、鏗鏘有力,使人從語勢上感受到一種壯闊和豪放。
與短句相比,長句無論在氣勢還是在力量方面,都要遜色一些。所以說,短句是一種提高語言效果的重要方法。
況且,根據不完全統計,我國善于宣傳的老一輩革命家,如魯迅、聞一多,以及當代的教育宣傳工作者李燕杰、彭清一、曲嘯等,他們所發表的演說,句子長度一般都在8個字左右。
而像國外的一些演說大師,如列寧、林肯、丘吉爾等,他們所說的外文語言,雖然句子稍微長一些,但也都在10個詞以內。
從中外演說大家的實踐來看,短句確實是一大特色。并且,我們在說話的時候還會借助一些如語調、語速、手勢等非語言的表達方式,所以即便句子簡短,但仍能細致入微地傳情達意。
另外,短句還朗朗上口,有助于記憶。比如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敵退我進,敵駐我擾……像這些短句,不僅簡潔明快,還能給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使人經久不忘。
所以說,想要提高自己的口才,就要注意長話短說,使句子簡潔明了、短小精悍。
1858年,林肯在競選美國參議員的時候,曾在伊利諾伊州南部發表演說。當時,那些蓄養黑奴的惡霸們本來對廢除奴隸制的人非常仇恨,對林肯反對奴隸制的行為更是恨之入骨。為了讓演說順利進行,林肯先向那里的人們做了一些工作。
他說:南伊利諾伊州的同鄉們,肯塔基的同鄉們,聽說在場的人群中有些人要和我作對,我實在不明白為什么要這樣做,因為我也是一個和你們一樣爽直的平民。那我為什么不能和你們一樣,有著發表意見的權利呢?然后,他接著說:我并不是來干涉你們的人,我也是你們中間的一人,我生于肯塔基州,長于伊利諾伊州,正和你們一樣,是從艱苦的環境中掙扎出來的,我認識南伊利諾伊州的人和肯塔基州的人,也想認識密蘇里的人,因為我是他們中的一個……根據聽眾的情況,林肯簡明扼要地把自己與聽眾的相關情況加以介紹,讓對方能快速形成一種認同感,從而達到吸引人、感動人、說服人的效果,把可能面對的敵對怒視變為了大聲喝彩。不得不說,這確實是一次成功的演說。據說,這番話直接讓本來準備與他作對的聽眾,最后竟然成為了他的朋友。
另外,在運用短句之前,我們最好要有充分的準備。能用短句表達的,決不用長句,或者可以直接把長句化為若干短句。如果有的句子不適合變成短句,就要有吸引人、感動人、說服人成功講述的過程,以便吸引聽眾的注意力。
當然,短句雖然顯得干脆利落,但這并不代表我們所有語言都要運用短句。說話時,最好能以短句為主,與長句相互搭配。這樣一來,我們所說的話會顯得更有句式變化,也會更具生動活潑的效果。如此,才能使整句話顯得錯落有致、富有變化,說起來才會朗朗上口。要想達到這種效果,僅僅記在心里是遠遠不夠的,我們要下意識改變自己平時說話不好的習慣。有計劃地讀一些演說家的稿子,邀請朋友監督,多參加一些演講或者辯論賽,這些辦法都有利于提升我們的語言表達能力,將長短句的搭配結合運用得更加熟練。
董卿:這樣說話更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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