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看新聞總是能夠聽到關于華人、華僑和華裔的聲音,有些甚至根本就不清楚這三者有啥區別,簡單的以為不是中國人就是這三個之一。其實這種簡單的認為是錯誤的,并非是以是不是中國人而區分華人、華僑和華裔的。
首先來說說中國人。中國人,顧名思義就是具有中國國籍的人。只要具有中國的國籍,那就是中國人。甭管身體里留著外國的哪國的血液,只要有中國人民共和國的國籍,那就是堂堂的中國人,這沒有啥質疑的。
再說說華人。華人是“華夏人”的簡稱,就是具有華夏民族的血統,這里的華夏民族指的是在中國境內的民族,像外蒙就不算是華夏民族,那已經不算是正統的華夏民族了。但是我們平時所說的包括新聞里提到的華人,一般都理解為是具有外國國籍的具有華夏民族血統的華人,準確的來說應稱其為外籍華人,不過由于習慣的原因,一提到華人就以為是外籍的華人,所以都這樣理解也就無所謂了,都明白就行。
再說說華僑。華僑,在一些國家領導人的賀詞中經常稱為“僑胞”,可是地地道道的具有中國國籍的中國人,只是由于各種原因常年居住在國外,但是并沒有加入居住過的國籍,依然是中國國籍,是受到中國的法律保護的中國公民。
華裔,首先是外籍華人這點沒錯。但是還不是第一代的外籍華人,是第一代華人的后代。第一代華人就是之前在中國出生居住,父母都是地道的中國人,后來加入了外國國籍,這樣的是第一代華人。華裔由于出生時就在外國,自動的具有了出生國的國籍,所以他是外國人,但還具有華夏民族的血統,所以就稱其為華裔,但是稱其為外籍華人也沒錯。
華僑指哪一類人呢?
是指定居在國外的中國公民,具體來講就是:
(一)“定居”是指中國公民已取得住在國長期或者永久居留權,并已在住在國連續居留兩年,兩年內累計居留不少于18個月。
(二)中國公民雖未取得住在國長期或者永久居留權,但已取得住在國連續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資格,5年內在住在國累計居留不少于30個月,視為華僑。
(三)中國公民出國留學(包括公派和自費)在外學習期間,或因公務出國(包括外派勞務人員)在外工作期間,均不視為華僑。
小編,外籍華人又指的是哪些人呢?
是指已加入外國國籍的原中國公民及其外國籍后裔;中國公民的外國籍后裔。外籍華人在華的具有中國國籍的眷屬,與僑眷范圍相等同(享受僑眷待遇)。
所以歸僑就是回國的華僑唄
嗯,理解正確,獎勵一朵小紅花?
歸僑是指回國定居的華僑。
(一)“回國定居”是指華僑放棄原住在國長期、永久或合法居留權并依法辦理回國落戶手續。
(二)外籍華人經批準恢復或取得中國國籍并依法辦理來中國落戶手續的,視為歸僑。
那僑眷就是華僑眷屬嘍
你不能只從字面上理解啦
(一)僑眷包括:華僑、歸僑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同華僑、歸僑有長期撫養關系的其他親屬。
(二)外籍華人在中國境內的具有中國國籍的眷屬視為僑眷。
那華裔就是華人后裔?
華裔,是指有中國血統,但長期工作和生活在國外者。包括兩類:一類是華人,為有中國血統的外國公民;另一類是華僑,為僑居在國外的中國公民,是為中國僑民。中間也有過渡地帶,如已移民國外,取得了長期居留權,但要過一定年限才能取得所在國國籍,這是“即將成為華人的華僑”。所以,“華人~永久居民~華僑”是一個連續的分布,而且,華僑可能會轉化為永久居民,永久居民則會轉化為華人。
知識拓展
"華僑"一詞的由來
中國人民移居國外的歷史,源遠流長。在唐宋以前,移居國外的華人,沒有固定的稱謂。從秦朝開始,陸續有中國人移居日本,到南北朝時期,移居日本的人數逐漸增加,從而日本稱他們為秦人。晉朝時期,稱移居國外的人為僑人,唐宋以后稱為"唐人",清末以后,又有了"華民"、"華工"、"華商"、"華人"等稱謂。
1878年,清駐美使臣陳蘭彬在奏章中就把中國寓居國外的人稱為"僑民"。"僑民"便成為一種專稱。1883年鄭觀應在給李鴻章的奏章中使用了"華僑"一詞。1904年,清政府外務部又在一份奏請在海外設置領事館的折子里提到"在海外設領,經費支出無多,而華僑受益甚大。"從此以后,"華僑"一詞普遍成為寄居海外的中國人的一種專稱了。
這下清楚了華人,華僑和華裔的區別了吧。至于中國允不允許雙重國籍,答案是:不允許!!!中國是不允許也不承認雙重國籍的。但是中國香港允許也承認雙重國籍,但是在大陸是不承認某人其除了中國之外的它國國籍的。所以說在中國香港的是中國國籍,另一個是不具有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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