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共享單車都要交付一定數額的押金,那么共享單車平臺,會用這筆龐大的資金做什么呢?這部分賬戶是不是處在監管的灰色地帶呢?
今年1月共享單車平臺摩拜單車宣布獲得富士康戰略投資,雙方將在單車車輛設計生產、全球供應鏈整合等領域進行全方位合作。而富士康則會專門開辟摩拜單車生產線,預計年產可達560萬輛。
富士康科技集團總裁郭臺銘: 就是現在接觸到共享單車、共享汽車,進入到這些很多的網絡的,等于說硬件和軟件要結合的時代,所以說富士康做到這個就蠻重要的。我們在制造的領域,在設計開發的領域,可以把這家公司很快地讓它有一個市場占有率。
共享單車領域確實是一塊誘人的大蛋糕。很多資本看上了共享單車,不僅僅是因為這種新的業態具有非常大市場競爭力,實際上,使用共享單車是需要預付押金的,而大量的活躍用戶,也為共享單車平臺,帶來了數以億計的龐大押金總額。這是一筆相當大的現金流。
以摩拜為例,去年12月活躍用戶313.5萬人,押金超9億。押金充進去容易退起來難,在一充一退的時間差里,這龐大的資金做什么呢?在不在監管灰色地帶?
目前廣州主要有4個品牌的共享單車,摩拜押金為每人299元,ofo單車的押金為99元,小鳴單車押金為199元,優拜單車押金為298元。以摩拜為例,去年12月活躍用戶量已達313.5萬人,每月活躍用戶押金總額超過9億元。
據了解,押金退款均不能實時到賬,提交退款申請后要等待1到7個工作日才能成功退款。企業還要求,在押金申請退還期間,不能使用該公司共享單車。
那么,在一充一退的時間差里,共享單車平臺,會用這筆龐大的資金做什么呢?這部分賬戶是不是處在監管的灰色地帶呢?
按照《物權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質權人有權收取質押財產的孳息,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簡單說,當用戶繳納押金后,在用戶拿到返還的押金之前,摩拜單車等占用押金期間,押金所產生的利息收入或其他孳息收入(比如購買理財產品或炒股等)都歸屬于摩拜單車等平臺。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李俊慧曾說:摩拜單車或ofo單車等各類名為“共享”實為“租賃”的單車廠商或平臺,通過押金規則可以形成一個巨大的“資金池”,而且“資金池”越大,即使平臺不跑路,它也能給平臺帶來巨大的收益。
對此,網友也給出了自己的觀點:
網友胡凱:每一次租賃結束后,單車自動交出,即被別人使用,無論完好或損壞都無實質擔保。而退押金時,更無查證每一個人的所有使用情況,所以任何人都能退到全部押金。這才有社會上如此多的單車蓄意破壞現象。但問題來了,“押金”無擔保作用還叫押金嗎?難道押金真的只是一筆強制的投資嗎?
廣州市民 趙先生 :“我覺得有點不值 ,壓得太多了 。”
廣州市民 廖小姐:“現在還是一個無序的狀態我覺得政府還有很多事情可以做的,你(企業)有多少臺單車,收了多少押金,這里面有多少資金允許你做合理投資, 有一定比例要控制住, 作為風險保障。”
有專家認為,單車平臺收取押金的規則屬于格式條款,如果收取金額過高,或退還日期過長,與平臺對消費者應履行的義務不相匹配,則侵害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屬于限制或排除消費者權利的“霸王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