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社交圈里,神州專車的九張廣告引發了軒然大波,此事被網友評價為:“一場正在現場直播的巨型公關災難。”
值此危難之際,搜狗輸入法也發揚了人道主義精神,趁火打劫,有了如下宣傳:
可是,這怪蜀黍好像也是大家造的網絡詞啊XD——其實就是大家在使用拼音的時候輸入shushu,故意選擇了另外一個詞,然后有了異樣的萌感。
怪蜀黎是錯別字我都懂,但是蜀黍到底怎么讀?
其實吧,大部分人都讀的有點問題,蜀黍中的黍(shǔ)在字典中只有三聲這一個讀音。所以只能讀怪shǔshǔ(依靠上聲連讀原則也可以讀第一字讀平舌?,啊,跑題了)。
蜀黍是高粱的古名及學名,高粱(Sorghum bicolor) 是禾本科、高粱屬,雖然原產非洲,但應該在史前時期就已經先于人類/或隨人類來到了歐亞大陸,至少在中國,高粱是最早一批被種植的植物之一,《本草綱目》記載:“蜀黍北地種之,以備糧缺,余及牛馬,蓋栽培已有四千九百年”。古代的中國,高粱是黃河流域重要的主糧,高粱飯的味道,也是晉地人不能忘懷的。
不過現代,高粱的種植越來越少了,為什么?究其原因無外乎兩點:
1、不好吃
2、難消化
這兩點的罪魁禍首其實都是一個,大量的鞣酸——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單寧。鞣酸本身就是植物的分泌的防衛物質,柿子、葡萄皮里難吃的澀味就是它,高粱里居高不下的鞣酸含量顯然成了嘴刁的現代人難以接受的缺點,于是高粱只能淪為發酵制品(白酒)的原料,或是畜牧的飼料。
不過和這個日漸衰微的古老作物相比,我們可能更熟悉這一位“蜀黍”——玉蜀黍——玉米?。
玉蜀黍是玉米的學名,這個名字確實是因為玉米屬和高粱蜀的結穗和幼苗有很多相近的地方,有些地方也叫玉高粱。(啊?你問“玉”字,那就是因為它黃啊!摔)
相比于高粱的悠久歷史,玉米僅僅用了短短500多年,從哥倫布發現新大陸起家,從一個美洲的作物走向世界,最終成為全世界總產量最高的糧食作物。
不過,玉米流行起來很快,并不說明玉米的歷史短——在起源地中美洲,印第安人在航海時代之前已經默默地馴化了玉米上千年。這可以說是人類最成功的一次馴化之一——從玉米的矮小如野草般的祖先,到近代的玉米,簡直是天壤之別。
玉米從野生到現代的馴化過程
玉米16世紀時傳入中國,最早記載見于明朝嘉靖三十四年成書的《鞏縣志》,在該書中稱其為“玉麥”(吐槽:玉米,玉麥,玉高粱,真是把各種主糧都“玉”了一遍啊。 玉米的各地歷史稱呼有100多個,真的是花樣百出)。走出美洲后,玉米極高的產量、依托強大根系的抗旱能力,不自動脫粒方便食用的特性成了世界各地的糧食新貴;方便基因工程的特性更讓玉米在二十世紀末如虎添翼,最終戰勝第二名的小麥成為世界第一產量的糧食作物。
這屌絲逆襲的勵志故事也是感動地我都要哭了?。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起步晚不要緊,只要基因好,就一定能取得成功。
下次說“怪蜀黍”時要想起他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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