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個常任理事國是:中國、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俄羅斯聯邦、法國、美利堅合眾國。
10個非常任理事國:由大會選舉產生,任期兩年(附任期截止年份):阿爾巴尼亞(2023年)阿拉伯聯合酋長國(2023年)愛爾蘭(2022年)巴西(2023年)加納(2023年)加蓬 (2023年)肯尼亞(2022年)墨西哥(2022年)挪威(2022年)印度(2022年)
根據聯合國憲章,安全理事會的主席一職應由安全理事會理事國按照理事國國名英文字母次序輪流擔任。每一主席任期一個月。十個非常任理事國由大會選舉產生,會期兩年,不可即行連任。1965年,通過修改憲章,非常任理事國數量從6個增加到10個。
安理會每一理事國均有一票。關于程序問題的決定以十五個理事國中至少九個理事國的可決票通過。關于實質性問題的決定也需九票通過,其中包括五個常任理事國的同意票。這就是“大國一致”規則,通常稱為“否決”權。
根據憲章,聯合國所有會員國同意接受并執行安理會的決定。聯合國其他機構只是向各國政府提出建議,唯有安理會有權作出根據《憲章》規定各會員國必須執行的決定。
自聯合國成立以來,截至2019年,一共有124個國家擔任過安理會非常任理事國(包括解體前的國家,其中阿拉伯聯合共和國為埃及和敘利亞短暫合并時期的國名,不做新的國家計算),其中日本次數最多,一共有11次當選,巴西當選次數排第二,一共當選10次,阿根廷以9次當選排在第三位。
可見,日本一直處心積慮想成為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即使不能入常,也要抓緊一切機會以非常任理事國身份擠進安理會,以彰顯日本在國際上的政治地位及爭取在國際事務中的發言權。與“入常四國集團”其他三國相比,德國進入安理會的次數比最少,僅有6次當選。阿根廷進入安理會次數9次,僅比巴西少一次,巴基斯坦進入安理會7次,與印度次數相同,意大利進入安理會7次,比德國多1次,難怪這幾國反對巴西、印度、德國入常。韓國進入安理會僅有2次,不及日本次數的五分之一。
自1946年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成立以來,從未擔任過安理會成員國的國家有65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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