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國際新聞的人可能會發現:美國、俄羅斯、法國、韓國等國作為最高領導人活躍在國際舞臺上的是總統,而德國、印度、新加坡等國活躍在國際舞臺上的領導人是總理。那么德國、印度、新加坡等國是不是沒有總統呢?這些國家是不是以總理為最高領導人呢?其實凡是有總理的共和制國家就肯定會有總統。兩者地位是:總理是內閣長官,總統是國家元首。

世界各國的國情千差萬別,所以世界各國的政體也不盡相同:世界上既有像中國、朝鮮、越南、古巴這樣的社會主義民主共和國,也有像美國、俄羅斯、法國、韓國這樣的資本主義總統制共和國,還有像德國、印度、意大利、新加坡這樣的議會制共和國,另外還有像英國、日本這樣的君主立憲國,甚至還有像沙特這樣的專制君主國。可以說每個國家的政治體制都是根植于各自不同的歷史文化背景的。

所謂總統是指共和制國家最高行政元首的名稱。只有共和制國家的元首才會稱總統,而君主制國家則不存在總統這一職務:英國、日本這樣的君主立憲國沒有總統,沙特這樣的專制君主國也沒有總統。不過也不是所有共和國的元首都稱總統:中國、越南、老撾等國就稱本國元首為國家主席,除此之外的其他共和制國家一般均稱本國元首為總統。德國早在1918年就廢除了君主制,所以如今的德國顯然不是一個君主國。

那么德國有總統嗎?事實上這個真的有。德國現任總統是弗蘭克·瓦爾特·施泰因邁爾,然而這位總統在國際事務中露臉的頻率遠遠不及身為總理的默克爾,以致于很多人誤以為德國沒有總統。那么德國總統和總理究竟誰才是國家的最高領導人呢?其實最高領導人這個概念是比較模糊的——既可以指地位最高,也可以指權力最大。這兩者有時是統一的,有時則并非統一的。

哪些國家地位最高的領導人并非權力最大呢?典型的例子就是英國、日本這樣的君主立憲國。我們不妨先思考這樣一個問題:英國女王和英國首相究竟誰是最高領導人呢?日本天皇和日本首相究竟誰是最高領導人呢?如果從英國和日本憲法規定的國家元首而言:英國女王和日本天皇是國家元首,然而作為君主立憲國的英國和日本的君主是虛位的,而國家的實際政務則是由議會選舉中產生的內閣負責。

英國的女王和日本的天皇的實際權力都比不上首相,然而其地位威望卻是首相所無法比擬的:首相是要受一套政治運作機制制約的,如果首相違背了既定的制度程序就會遭受彈劾,人們可以自由表達自己對首相及其政府班底施政的不滿。我們知道英國和日本的首相都曾出現過頻繁更換的現象,然而王室卻始終受到國民的崇拜——這種在國民精神意識領域的權威性是實際負責政務的首相及其政府班底成員所不具備的。

所以在英國、日本最高領導人這個概念其實是模糊的:王室地位崇高卻不掌握實權;政府內閣手握實權卻并不享有崇高的威望。說到這兒可能會令人疑惑——這和德國有什么關系?畢竟德國又不是君主立憲國。其實這涉及到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的區別:所謂國家元首是指一個國家在實質或形式上對內對外的最高代表;政府首腦則是指一國政府或內閣的領導。

國家元首可以是實質性的,也可以是形式性的,只要對外作為國家的最高代表即可。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可以從職務上合一,也可以由一人兼任,當然也可以分立,一切取決于不同國家各自的具體國情。英國、日本就是典型的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分立的國家,也就是說其國家元首是象征性的,而國家的實際政治權力則掌握在經由議會選舉產生的政府首腦手中。

德國不是君主立憲制國家,而是一個議會共和制國家。議會共和制國家的基本特征是:國家元首基本都是虛位的,國家的實際日常行政事務由在議會中擁有多數議席的政黨領袖組成的內閣負責處理,而內閣的實際掌舵人稱為總理。與德國一樣實行議會共和制政體的國家還有印度、奧地利、意大利、新加坡、以色列、巴基斯坦等國,所以這些國家平時出現在國際資訊中的領導人都是總理。

總統制國家的總理一般都是由總統提名、任命的。在總統制國家總理受總統的節制,為總統打理內閣,類似于總統的大管家,而總統是握有實權的。俄羅斯總統普京和總理梅德韋杰夫、法國總統馬克龍和總理愛德華·菲利普、韓國總統文在寅和總理丁世均就是這樣的關系:總統掌握著實權,總理服從于總統(普京當總理時因為強勢的個人魅力是個例外,但在俄羅斯的國家體制中總理是服從于總統的)。

不過議會共和制國家的情況就不一樣了。議會制共和國的實際日常行政事務由在議會中擁有多數議席的政黨領袖組成的內閣負責處理。議會制共和國的內閣總理是由大選獲勝黨的黨魁擔任:德國總理默克爾就是德國基督教民主聯盟領導人。她所在的黨派在議會大選中獲得勝利,所以她就當上了德國總理。身為德國總理的默克爾其實并不歸總統弗蘭克·瓦爾特·施泰因邁爾管。

德國總統和英國女王、日本天皇一樣都是沒實權的虛位元首(名義上的國家最高領導人)。不過英國、日本等君主立憲國的國家元首是世襲的君主,而德國、印度等議會制共和國的總統則是由選舉產生的。英國、日本等國的君主是終身制的,而議會制共和國的總統是有任期的。德國總統的任期為5年一屆,可以連任一次,也就是說最多也就只能干10年。

議會制共和國的總統盡管和君主立憲國的君主一樣是沒實權的虛位元首,但英國女王、日本天皇在國民精神意識領域的權威性卻是議會制共和國的總統所不具備的。君主立憲國的君主是有一套復雜的皇位傳承秩序和王室禮儀規范的,所以君主立憲國的君主往往在國民精神生活領域有一種近乎宗教般的權威性。這種威信不是每過5年就要輪換一次的德國總統所比得了的。

德國憲法賦予了德國總統以下權力和職責:一、簽署并公布由德國聯邦議院和德國聯邦參議院通過的法律法令;二、根據聯邦議院的決定任免聯邦總理,根據聯邦總理的提名任免聯邦政府各部部長;三、以聯邦的名義與他國締結條約;四、任命駐外使節;五、出席各種文化活動,主持國家禮儀性活動。事實上這五項權力基本上都屬于禮儀性象征性的權力。

盡管德國總統有權簽署公布法律法令,但總統對法令沒有否決權。換句話說議會通過的法律只是交給總統簽個字而已,但總統本人并不能對法令發表任何個人見解??偨y有權任免總理和政府各部部長,然而這種任命也不過只是象征性地由總統宣布任命結果而已,但總統對總理和各部部長的人選是無權干預的。同樣締結條約、任命駐外使節也僅僅只是簽個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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