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6日,德國將進行聯邦議院的選舉,由于德國是議會制共和制國家,聯邦議院是唯一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的代議機構,所以德國聯邦議院的選舉歷來是德國政治中最重要的一件大事。
德國政治制度
德國聯邦議院每四年進行一次選舉,德國的選舉制度的設計饒有趣味,是一種帶有簡單多數決元素的比例代表制,也就是所謂混合比例代表制,即聯立制,在這種制度之下,德國擁有雙重選區,第1層為基本的選區,各政黨先以選區為單位分配議席,第2層主要用來解決第1層沒有分配完畢的議席,在這種情況下。每位選民在選舉時,其實是投出兩張選票,其中第一張選票選人,即選區投票,第二張選票選黨,即政黨名單投票。具體來說,第一張選票是投給本選區的議員候選人的。德國聯邦議院目前共有598個議席,其中299個議席是按小選區相對多數決制度原則根據選民們選人的選票選舉產生。也就是說,德國一共劃分為299個選區,每個選區選民的第一張選票是直接投給候選人本人的。而在某個選區獲得最多張選票的那個候選人,即成為代表這一選區的議員。

第二張選票是投給政黨。第二張選票投票實行的是中選區制,以州為選區,將剩余議席按照人口比例分攤給各個選區。而各政黨在每個選區中都提出一份本黨候選人名單。選民在投第二張選黨的選票時,不是投給競選名單上的候選人,而是投給候選人所在的政黨。各政黨再根據其所獲得的第二張選票的比例,分配議席。這里需要注意的是,按比例分配的議席不是剩余的299個議席,而是全部598個議席。因此,各政黨按第二張選票的百分比獲得的席位中,必須減去第一票選舉中其黨員在選區中獲得的總席位,剩余的差額由本黨自行分配。但是如果分配給某黨的議席數少于該黨在小選區中獲得的議席數,那么就需要增加聯邦議院的議席,以確保在小選區選舉中獲勝的議員能夠擁有議席,這就是所謂的懸浮和補償議席。除此之外,德國法律規定,一個正大要么通過第1張選票贏得三個小選區的勝利,要么第二張選票得票比例超過5%。
德國聯邦議院外景
舉例來說,例如某黨獲得的第二張選票占全國第二張選票總有效票的25%,那么該黨應獲得議席數為(598*25%),實際該黨應得議席數為150(149.5),該黨以州為單位將議席分配給該黨在小選區選舉中獲勝的本黨候選人,然后再將剩余的議席分配給本黨在該州第二張選票候選人名單上的候選人。假設該政黨第一張選票獲得了107個議席,那么該黨的150個議席中應扣除107個小選區選舉議席,剩余的43個議席按該黨在各州所獲得的票數分配。
德國聯邦議院外景
這樣的選舉制度帶來的一個可能結果是某個政黨可能因為第二張選票沒有獲得超過5%的選票,而無法進入聯邦議院,例如某黨在第一張選票選舉中,贏得了2個選區,但由于第二張選票選舉中只獲得了4.7%的選票,未達到進入聯邦議院的5%下限,所以只保留小選區議席。例如,在2002年的選舉中,德國民社黨只獲得了全國第2張選票的4%,但贏得了柏林州的兩個選區。
德國聯邦議院外景
懸浮和補償議席的存在可能導致另一個結果,那就是某黨在第一張選票選舉中獲得了95個議席,而在第二張選票選舉中只獲得了15%的選票,按照比例該黨本應獲得(598*15%)的議席,即90(89.7)個議席,但由于懸浮議席的規定,所以聯邦議院需要增加5個議席給予該黨議院,這樣聯邦議院議席就變成了603個。例如德國現任聯邦議院,也就是第十九屆聯邦醫院,有709個議席,其中598個為常規議席,111個為懸空和補償一起。
德國選舉制度示意圖
在選舉結束后,獲得席位進入到聯邦議院的政黨就要開始考慮組閣了。程序上,由聯邦總統提名總理,聯邦議院議員們投票選舉聯邦總理,只要獲得過半數選票,該候選人就能通過,成為總理,總理當選后,則準備組閣,組建新一屆聯邦政府。一般來說,如果某個政黨獲得聯邦議院過半數議席,那么就由該黨單獨組閣。但如果沒有任何一個政黨獲得過半數議席,那么就需要得票率相對比較高的政黨嘗試與其他政黨接觸,組建執政聯盟,通過談判確定新政府施政綱領和內閣各職位的歸屬,并最終形成聯合組閣協議。
即將卸任的德國總理默克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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