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據及資助標準
政策依據:《龍華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制造業分項實施細則》第十三條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對上年度實現正增長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為上限,給予50%的利息補貼,最高100萬元。
資助標準:
(一)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為上限,給予50%的利息補貼,最高100萬元。
(二)每次貼息總額不超過該企業上一年度納稅額的50%。
(三)每次貼息期間不超過12個月。
(四)企業每年可申請一次,同一項目或同筆貸款不得重復申請;每次最多可報3筆貸款。
(五)企業申請貸款利息補貼的項目必須實際已發生利息支付。企業貸款期限為一年或一年以內的,在企業歸還全部本金及利息后方可申請。企業貸款期限超過一年的,在企業歸還了一年以上(含一年)利息后方可申請。企業存在逾期不歸還貸款或產生逾期利息、加息、罰息或其他違約金等情況的,不予資助。
(六)補貼的范圍為截至企業申請之日起兩年內企業因使用銀行貸款用于固定資產投資、流動資金、購買原材料或開拓市場而發生的利息。
二、申請條件
(一)在龍華區依法注冊登記并生產經營滿1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商事登記地和稅務登記地均在龍華區。
(二)申報單位申報年度及上年度未發生被區(或街道)行政執法部門認定的嚴重違法違規行為。
(三)上年度產值實現正增長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以區統計局數據為準)。
三、申請材料
(一)《深圳市龍華區貸款利息補貼類資助申請書》(登錄龍華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系統,在線填報并通過預審后打印)。
(二)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法定代表人、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三)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需年度檢驗合格,已辦理多證合一僅需提供復合憑證)。
(四)稅務部門提供的上年度企業分稅種納稅證明復印件。
(五)貸款合同復印件。
(六)已付利息清單原件。
(七)銀行出具的企業付息證明原件、利息單及還款票據復印件。
(八)受理部門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證明材料。
以上申報材料掃描上傳至龍華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系統后,通過預審再提交紙質材料。上傳材料應準確、齊全、清晰。紙質材料以A4紙型制作,加蓋公章及騎縫章,編制目錄裝訂成冊(膠裝),申請材料一式兩份。
四、辦理流程
(一)發布公告:區經濟促進局制訂申報受理計劃,在龍華政府在線等媒體上發布申報通知。
(二)企業申報:登錄龍華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系統-制造業分項-貸款利息補貼類申報,預審通過后打印相關資料。
(三)材料接收:區政務服務大廳綜合窗口接收企業申報材料,并對申報主體的資質和材料完整性進行形式審查,形式不合格的,解釋后退回。
(四)材料審查:區經濟促進局對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規性進行審查:對經審查符合條件的,進入下一審批環節;對經審查內容不合格的,材料退回申請企業;對經審查需要補充材料的,申報主體應在規定期限內補充申報材料,逾期不報的予以退回并不再受理。
(五)專項審計:區經濟促進局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對符合條件的企業貸款利息補貼項目進行專項審計,并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審計報告。
(六)現場核查:區經濟促進局組織兩名以上人員對申請企業進行現場核查,核實企業實際經營情況。
(七)征求意見:由區經濟促進局提出擬資助名單,征求有關部門意見。
(八)對外公示:區經濟促進局將符合擬資助名單在龍華政府在線等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
(九)復核: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由區經濟促進局報區財政局復核。
(十)送審:區財政局復核通過的,報區業務分管領導審批。
(十一)資金撥付:區經濟促進局向資助對象下達資助通知并按有關規定辦理款項撥付手續。
五、時限要求
區經濟促進局集中受理,分批審核(具體時間以發布的申報通知為準)。
六、附則
本操作規程由龍華區經濟促進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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