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精神是一種普遍的人類自我關懷,表現為對人的尊嚴、價值、命運的維護、追求和關切,對人類遺留下來的各種精神文化現象的高度珍視,對一種全面發展的理想人格的肯定和塑造;
而人文學科是集中表現人文精神的知識教育體系,它關注的是人類價值和精神表現。
從某種意義上說,人之所以是萬物之靈,就在于它有人文,有自己獨特的精神文化。人文,作為一種獨特的精神現象,是萬物的尺度,人類智慧與精神的載體,是人類所特有的且為人而存在的人類有史以來不可分割的有機組成部分,它在人類的世代繁衍承傳中一直占據著優先的地位。
擴展資料:
人文精神的思想:
1、 人本觀念即人本位。
人是社會的中心,人是衡量社會的尺度,本位者,標準也,人是衡量一切的標準。從君王為標準,到人為標準,或者說,從君本位到人本位是人類社會的一次偉大革命,是人類價值觀的一次偉大轉變,是約翰·洛克尋求社會規律的第一個偉大的發現。
2、 個人觀念即承認和尊重個人的哲學觀念,是針對君王主義或君本位而言的。
君王們,無論是古代的,還是現代的君王們,總是打著國家天下組織集體之名,行專制主義之實。所以,個人觀念也是針對專制主義而言的。
是保護個人,反對專制的,特別是反對專制主義利用國家、集體、組織的名義侵犯個人的權利。
3、 自由觀念即政府的唯一宗旨是保護個人創造財富和享受幸福的自由。
也是,或者說,首先是針對政府而言的,是針對有權力的機構而言的。
人權是唯一天賦的、根本的權利。政府的權力是選民賦予的,其唯一的宗旨,就是保護人的自由。當人民的自由得不到保護的時候,政府的權力就應當被取消,所以叫人本位,人,人的自由,是衡量一切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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